被口头辞退还需上班吗?不去上班会导致什么后果?
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40天后,公司人员突然通知我解雇我,并立即办理辞职手续。同一天,我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,并表示我将继续上班打卡,因此工作人员将我从公司团队的打卡队伍中撤走,迫使我无法正常工作。我要求公司赔偿我。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,并通知我回去工作。
之前我是一名助理,我的直接主管是该公司的设计师,现在换成了公司的老板娘和绩效考核管理员。我想问,这是工作调动吗?我不想回去工作了。我已提交劳动仲裁,但如果没有必要,我不想撕破脸。我该怎么办?
答:
如果单位认可对您做出过口头辞退,那么您有权不回去上班并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。
有人问被口头辞退还需上班吗?需要上班,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,应当出具书面证明。
对公司口头辞退,职工应要求出具书面证明。公司不出具的,向劳动监察投诉,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。在公司出具书面证明之前,应正常出勤,防止公司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,职工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。出勤公司不考勤或者不安排工作的,应自己设法保留相关证据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,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。劳动者可以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规定,申请劳动仲裁。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。
如果被单位劝辞,您可以不同意,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,单位口头同意也不行,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(最好是书面证据,也可以是手机短信等)不上班是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考虑选择不上班,不要不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。总之,最好让公司给你出个离职证明,不然你要继续上班,不然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,反而公司会说你旷工而解除合同。